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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社局发布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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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类企业办理社保增减员时同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推进我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和内容

本市行*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用工备案。

二、办理方式在填报社保增减员电子报盘表格时同步填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同一张电子表),已经开通社保征缴业务网报的企业,可直接网办;在*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企业,提供上述电子报盘即可。劳动用工电子表格下载,登录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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